速食愛情

4/14/2010

看完《志明與春嬌》,有人希望成為這種一點即著的愛情故事主角,亦有人說不喜歡男女主角僅相識五天便走在一起,因為相信故事繼續下去的話,男女主角一定會分手。你呢?你會跟一個相識不到五天的人拍拖嗎?

有人覺得只要在一起快樂便可以了,相識一天也好,一百天也好,其實也沒差;有人覺得應該花些時間了解對方是否適合自己,再決定是否在一起。很明顯這是兩種不同的戀愛觀念,也不是說哪種對哪種錯,愛情本無對錯之分。

只是,我始終接受不了那種以拍拖或結婚為目的的交友動機,無論是朋友好心地「給你介紹個人吧」、網站的友緣人速配、又或者是現實中的相親服務等等,好像一切都有「目的性」的。不是應該相識相知然後再相愛的嗎?

可能要相識相知再相愛太花時間和精力了,機會也太渺茫,所以很多人選擇速配吧,反正覺得不對勁後,又可以分手繼續新一段戀情。看見有很多人因了解而分開,快來快去,換了一個又一個,才不在乎甚麼分手,覺得拍拖次數多好過少,少你就蝕底。相信這種心態是我永遠無法理解的,現今還說甚麼一生一世只愛一個,大概是件老土得令你要馬上把視窗關掉的事吧?

唯一可以肯定的,是這兩種不同的觀念的人,應該無法走在一起,因為唔啱channel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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